利率與計算方式
依《當舖業法》第 11 條,利率應以年率表示,最高不得超過 30%。目前網站公開說明年利率約 12%~25%;以年利率 12% 為例,每萬元每月利息約 100 元。案件適用利率與計算方式會於辦理前說明,並依適用程序記載於當票或相關書面文件。
質當利息計算
依《當舖業法》第 19 條,質當物於一個月內取贖者,以一個月計算利息及費用;逾月後最初五日不計算,超過五日以半個月計算,超過十五日以一個月計算。利息及費用不得預扣。
還款方式
滿當期限依法不得少於 3 個月。滿當期日後 5 日內,仍可取贖或付清利息順延質當;逾期未取贖或順延,依《當舖業法》第 21 條處理。可依實際案件規劃繳息、部分償還本金、一次清償或本利攤還;提前清償不另收違約金。
利息試算範例
代表性範例:借款 10,000 元,以年利率 12%(月利率 1%)計算,若 12 個月期間本金未減少,每月利息約 100 元,12 個月利息約 1,200 元,本金加利息約 11,200 元。此範例未代入個案差異;實際總利息會依取贖時間、逾月計算規則、本金餘額及還款方式不同而異,並應依辦理前說明的內容計算。
黃金借款案例
代表性案例:陳先生於 1 月 1 日以黃金向本當舖質當借款 100,000 元。假設適用月利率 1%,每月利息為 1,000 元,年利率換算示意為 12%。陳先生於 3 月 1 日清償;本案例依 3 個計息月估算,利息為 3,000 元,清償總額為本金 100,000 元+利息 3,000 元,共 103,000 元。本案例假設不另收清償手續費或代辦費,但不代表所有案件均無其他依法可收取的費用。案例僅用於說明計算方式,不代表沒有滿當期日;動產質當案件的滿當期日應依《當舖業法》第 14 條記載於當票,實際利率、計息月份、期限與費用仍應於辦理前說明。
費用揭露
依《當舖業法》第 20 條,除利息及倉棧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;倉棧費最高不得超過收當金額 5%,且利息及費用不得預扣。實際收費項目與計算方式會在辦理前說明。
當票應記載事項
依《當舖業法》第 14 條,當票應記載質當物名稱、件數與特徵、質當金額、利率與所需費用、滿當期日、持當人證件編號、當舖牌號與營業地址、當票遺失處理手續及責任保險內容等事項。辦理時請核對當票正聯並妥善保存。
辦理流程
網站先公開利率與基本條件範圍;收到需求後,再依客戶與擔保品實際條件評估。辦理前會說明利率、計息方式、期限、還款方式與相關費用,確認後才辦理;動產質當案件的正式內容記載於當票及相關書面文件。